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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南塔街道筑牢防火屏障 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4-07-30 17:11:11    来源:乐至县南塔街道    浏览量:2633   作者:通讯员

       南塔街道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相关规定,深入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重点工程,扎实开展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等重点工作,辖区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林业产业加快发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不断加强,切实守护乐至发展的绿水青山。
       一、强化宣传引导,环保意识显著增强。利用党工委会和职工大会,对《森林法》进行专题学习和解读,准确把握法规基本原则和核心内容,切实提高街道干部职工参与保护森林、造林绿化的意识;抓好“爱鸟周”、“地球保护日”、“森林防火期”、“自然资源周”等重点时节,通过村广播、LED滚动宣传屏、公告栏、发放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共发放森林保护法律法规相关宣传印刷品2.8万余份,悬挂标语105幅,全民爱林护林和生态保护意识显著提升。
       二、细化管护机制,压实巡林护林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乐至县林长制运行规则(试行)》《乐至县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等一系列制度,设立街道林长制办公室。根据街道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划分10个网格,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职护林员和林长,形成“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建立完善街道、村(社区)两级林长和村(社区)级“一长两员”组织责任体系,每月更新林长名单和责任区域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将各村(社区)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确保各项制度落细落实。目前全街道共设立各级林长57人,实现林长全覆盖。
       三、聚焦源头防范,排除森林火灾隐患。围绕《森林法》等有关法规,及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狠抓责任落实、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及隐患排查等方面工作。紧盯春节、“3.30”警示日、清明节、“五一”节等重点时段,开展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农事和野外用火严防严控、清明文明祭祀教育管理、防火宣传教育“五进”、防灭火督导指导等活动,在各村社区的主要路口、重点地段安装森林防火警示标牌110余块,设置森林防火劝导点60余处,悬挂宣传标语87幅,张贴森林防火令160处,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2万余份。2024年上半年无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辖区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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