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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美颜灯”将被禁止使用 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新法”走访宣传

发布时间:2023-12-01 16:10:42    来源: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作者:杨轶

       市场广泛应用的“生鲜灯”,是一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而使生鲜食品呈现出更加鲜艳颜色的灯具,因成本低而又使用方便,应用十分广泛。在“生鲜灯”的加持下,生鲜肉类往往显得色泽格外红润鲜嫩。针对“生鲜灯”可能对消费者产生的误导,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范。《办法》明确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办法》将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前期,雁江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公众号等渠道发布了《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诫书》和宣传推送,组织农贸市场、超市、生鲜专卖店等经营单位对照《办法》自查整改。
近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市场开办者和场内销售者开展了走访宣传,部分销售者已将生鲜肉销售区域灯具全部更换为日光型照明灯具。执法人员再次提醒使用“生鲜灯”的销售者一律停用并更换“生鲜灯”等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畜禽肉类、果蔬类、海鲜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感官认知的灯具设备。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落实“两个责任”,把“生鲜灯”整治纳入日常监管重点,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法规要求,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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