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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局一大队:“四举措”推进遂宁服务区社会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2024-05-14 17:45:27    来源:五分局一大队    浏览量:   作者:通讯员

       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进大队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治安秩序维护和刑事案件预防,尤其是针对当前高速公安工作形势,提升群防群治的能效,大队紧密结合辖区实际状况,从思想上提高全体民辅警站位,创新工作思路,形成工作合力,注重在源头防控和研判预警,全力推进服务区社会综合治理,扎实做好矛盾纠纷风险化解工作。

       一、抓源头发现,不断创新矛盾纠纷排查方法。是广收信息深入排查。注重发挥服务区联勤队员的信息收集作用,通过调整信息报送要求,将隐藏在群众中的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快速反映至大队值班室。是结合警情案件排查专项行动排查。在专项行动期间,全面摸排辖区两个服务区存在的风险隐患,将可能涉及的矛盾纠纷登记造册。是部门联动专业排查。建立“一路三方”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过联动工作掌握流动人员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在服务区商业场所和充电桩。

       二、抓分析研判,努力提升矛盾纠纷预警处置能力。深入的分析研判是科学用警的依据。一是常态研判。建立共同研判机制,积极运用“一路三方”联席会议,采取定期研判与不定期研判相结合、综合研判与重点研判相补充的方式,建立常态化分析矛盾纠纷研判工作模式,补充警力不足的短板。二是动态研判。在日常工作中,随时收集、统计、分析各类矛盾纠纷动态信息,及时采取具有预见性、指导性、实效性的化解措施,建立动态研判机制,严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纠纷升级、矛盾上交。

       三、抓多元化解,力求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建立警务责任区《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和“一标三实”基础台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风险,坚持“处早、处小”的工作原则,主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一是对接处警中发现的矛盾纠纷,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应调尽调、消除隐患;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在做好先期化解工作的基础上,搞好转递和衔接。二是对警务责任区民警工作中排查发现的,积极发挥调解职能,组织调解工作。三是出现纠纷警情,第一时间由责任区民警接处警,并建立大队纠纷警情回访机制,由综合警组跟踪了解当事人对警情处置的态度,防止信访风险。

       四、抓正负激励,着力保持旺盛的工作积极性。在治安秩序调控工作上,积极发挥新建大队优势,全面推动治安工作建章立制。一是建立检查制度。大队一级公安机关作为高速公安治安工作开展的主体责任单位,严格采取定期检查的方式对个警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尤其是两个服务区的人员状况、人口流动状况、车辆态势等。注重工作机制的建立、基础人员信息的掌握和矛盾纠纷化解的及时性。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发挥服务区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的职能,加强对服务区治安联勤力量的培训和指导。突出实用实效,强化模拟训练,提升民警群众工作、纠纷调处、案事件处置、科技信息化应用等方面能力。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对全体民辅警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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