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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福镇:“123”工作法 推进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24-01-24 21:44:19    来源:三台县景福镇    浏览量:   作者:佚名

       (1)一个标尺明确考核程序标准。以基层党建“一个标尺”为基准,做到“一杆尺子量到底”,班子成员,驻村干部与村“两委”干部同心同行、同频共振,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聚焦党建重点任务、安全生产以及村集体经济发展,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述”出责任亮实绩,“评”出干劲促担当。
       (2)两个结合保证考核述职有效。坚持“季度述职+理论学习”,明确要求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谋划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切实扛起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季度述职+工作开展”,从党建工作、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多方面着手,对善于探索、积累、总结、推进的党组织书记给予充分肯定。
       (3)三措并举发挥述职导向作用。突出“审核把关”,坚持问题导向,把好述职内容的选取关、材料关、问题整改关,切实保证达到述职预期目的。研判“述职结果”,采取现场打分、现场点评形式,逐项细化量化,分析村情现状、点出工作方向。加大“结果运用”,通过强化标准意识、明确差距激励、把镇党委各项工作要求覆盖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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