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不容“蝇贪蚁腐”

2024-07-23 16:28:55蓬溪县新会镇作者:秦 敏
       持续壮大的农村集体经济,已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乡村振兴建设政策多、项目多、资金多,容易招来“蝇贪”“蚁腐”。随着乡村振兴的不断推进,国家不断加大人、财、物投入。一些别有用心者就动了歪心思、打起小算盘,把“黑手”伸向乡村振兴领域。乡村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影响政策落实、贻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还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各乡镇政府应把监督融入治理之中,创新监督方式、凝聚监督合力,以精准监督护航乡村振兴。从各地查处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看,一些党员干部的腐败“手段”并不高明,之所以能够得手与基层监督力量薄弱、内控机制不全等相关。可考虑增加村级纪检委员在人财物上的独立性,发挥基层监督治理中的“哨兵”作用。在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取酬方面制定更加清晰的政策,在保护基层干部的同时,也有利于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要深化运用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思路,系统治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乡村振兴领域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挖根源、找准病症,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乡村振兴,关键在人,要加强廉洁教育、警示教育,大力营造廉洁氛围,涵养清风正气,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担当作为、奋发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