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奉行“人民至上”深刻理解国家之“主”
2023-11-02 21:35:31大英县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作者:通讯员
“官”“民”关系的发展史,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一部人类文明史的缩影。在阶级和国家产生以前,氏族首领是为氏族成员服务的“勤务员”。这种“官”“民”关系,既是“主”“仆”关系的原始状态,也是“主”“仆”关系的本来面目。这种关系,为私有制的产生和国家的形成所逐步颠覆。资产阶级走上政治舞台之后,提出了包括“人民公仆”在内的一系列超越前资本主义的相比较而言的先进理念,但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公仆”才真正变为现实。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共产党人的“人民公仆”情怀概括为“人民至上”,为政治、经济、文化各条战线作了立场规定。
奉行“人民至上”,就要在文化创作和生产中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为发展文化创作生产指引了正确的方向、吹响了新的号角。我们要把创作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把生活作为创作的不竭源泉,把心、情、思沉到人民之中,让文心与民心相融、文气与民气相通,推出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民族的精品力作。
“人民至上”,志在富民,幸福生活越来越有奔头。 共同富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体现了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主体的大伦理观。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增进民生福祉,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共同富裕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党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就是为了解放、发展和保护生产力,就是为了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所体现的以人民为主体的大伦理观集中表现为我们党保证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发展的最终受益者是人民,党和国家的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实现人民至上与法治政府建设更好的结合。坚持人民至上与法治政府建设有机结合,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极具成效的探索。法治政府建设是保证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在政府工作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最有效途径。一是,法治政府的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新中国成立后,在完成恢复国民经济任务后,我国先后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政府工作中,坚持人民至上的要求始终如一,但是在不同的经济体制下,实现的方式则是不同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是单一的,整个经济活动都是按照计划来进行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就必然表现为尊重并保护财产权、平等保护市场主体自由竞争的制度需求。这种需求反映到法律制度上,就是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这些要求就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这些一般性要求也同样适用于我国。因此,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也必须体现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就是要保证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性质决定了我国的法律必须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必须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看,各级政府做到了依法行政,就是体现了人民至上。三是,法治的功能就在于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法治功能的实现是由法律的相对稳定性和国家强制力来保证的。作为一种稳定的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的规则,可以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后果提供准确的预判,从而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法治提供的稳预期的作用还表现在,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政府不当行为的侵害时,法治提供了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手段和程序。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共产党人的“人民公仆”情怀概括为“人民至上”,为政治、经济、文化各条战线作了立场规定。
奉行“人民至上”,就要在文化创作和生产中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为发展文化创作生产指引了正确的方向、吹响了新的号角。我们要把创作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把生活作为创作的不竭源泉,把心、情、思沉到人民之中,让文心与民心相融、文气与民气相通,推出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民族的精品力作。
“人民至上”,志在富民,幸福生活越来越有奔头。 共同富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体现了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主体的大伦理观。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增进民生福祉,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共同富裕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党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就是为了解放、发展和保护生产力,就是为了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所体现的以人民为主体的大伦理观集中表现为我们党保证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发展的最终受益者是人民,党和国家的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实现人民至上与法治政府建设更好的结合。坚持人民至上与法治政府建设有机结合,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极具成效的探索。法治政府建设是保证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在政府工作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最有效途径。一是,法治政府的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新中国成立后,在完成恢复国民经济任务后,我国先后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政府工作中,坚持人民至上的要求始终如一,但是在不同的经济体制下,实现的方式则是不同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是单一的,整个经济活动都是按照计划来进行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就必然表现为尊重并保护财产权、平等保护市场主体自由竞争的制度需求。这种需求反映到法律制度上,就是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这些要求就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这些一般性要求也同样适用于我国。因此,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也必须体现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就是要保证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性质决定了我国的法律必须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必须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看,各级政府做到了依法行政,就是体现了人民至上。三是,法治的功能就在于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法治功能的实现是由法律的相对稳定性和国家强制力来保证的。作为一种稳定的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的规则,可以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后果提供准确的预判,从而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法治提供的稳预期的作用还表现在,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政府不当行为的侵害时,法治提供了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手段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