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太乙片区燃气具销售单位约谈会
2023-07-26 17:38:18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胡丽莎
为强化燃气具销售单位安全生产经营及质量主体责任意识,7月26日,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太乙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太乙片区燃气具销售单位约谈会,辖区9家销售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上太乙镇武装部长、副镇长胡本刚同志就燃气安全方面工作进行了强调,传达了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要求经营单位务必加强安全生产经营意识,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市市场监管局太乙所所长胡丽莎表示,在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标准等方面,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未进行CCC认证的家用燃气器具、未按照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生产的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销售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说明,要求销售者切实按照法律要求做好进货查验,留存购进票据、产品合格证明等进货凭证,销售的产品标识应符合法律要求,不得购进三无产品,不得销售失效产品等。会议还宣贯了《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各销售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加强管理,落实自身主体责任。
此次约谈会共签订《经营者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及《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明白卡》各9份,督促各销售单位安全规范经营。
会上太乙镇武装部长、副镇长胡本刚同志就燃气安全方面工作进行了强调,传达了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要求经营单位务必加强安全生产经营意识,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市市场监管局太乙所所长胡丽莎表示,在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标准等方面,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未进行CCC认证的家用燃气器具、未按照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生产的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销售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说明,要求销售者切实按照法律要求做好进货查验,留存购进票据、产品合格证明等进货凭证,销售的产品标识应符合法律要求,不得购进三无产品,不得销售失效产品等。会议还宣贯了《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各销售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加强管理,落实自身主体责任。
此次约谈会共签订《经营者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及《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明白卡》各9份,督促各销售单位安全规范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