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四三工作法”提升合法性审查水平
2020-09-17 18:32:50开江县司法局作者:屈晓梅
近年,开江县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探索创新“四三工作法”,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查水平。
“四三工作法”即组建合法性审查机构专业队伍、乡镇合法性审查队伍、法律顾问审查队伍“三支队伍”,建立法律顾问意见前置制度、全面审查“一刀切”制度、顾问团会议票决制“三项制度”,严把主体、内容、程序“三个关口”,创新计划统筹、审查手段、审查深度“三轮驱动”,
开江县通过“四三工作法”,持续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将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行动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党委政府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四三工作法”即组建合法性审查机构专业队伍、乡镇合法性审查队伍、法律顾问审查队伍“三支队伍”,建立法律顾问意见前置制度、全面审查“一刀切”制度、顾问团会议票决制“三项制度”,严把主体、内容、程序“三个关口”,创新计划统筹、审查手段、审查深度“三轮驱动”,
开江县通过“四三工作法”,持续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将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行动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党委政府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