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金堂医院开始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啦!每次来访均需登记

2021-05-25 02:48:00华西金堂医院 作者:纪检监察室 魏欢

   华西金堂医院开始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啦!每次来访均需登记

  近日,华西金堂医院印发《医药代表接待管理规定(试行)》通知,对医院各科室及工作人员接待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仪器设备生产经销单位从事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仪器设备宣传、推广及支持行业学会活动的人员(统称医药代表)的行为做了制度上的规定。医药代表通过医院官网下载填写《医药代表来院预约登记表》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进行来院预约登记。接到医药代表预约,行风办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3个工作日内邮件回复是否接待,明确时间、地点、接待部门及人员。对推介新产品和敏感药品耗材、举办协会学会活动的,行风办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进行回复。

  同时,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向提供医药代表备案信息表做备案登记。行风办应当对相关信息在备案平台进行查验核实。医药代表来院公务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严禁未备案的医药代表进入医院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三定一记”

  1.医药代表来院来访,接待部门应当按照“三定一记”( 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做好会谈记录的要求进行接待。2.原则上必须有2名以上接待人员在场。3.接待人员要虚心听取医药代表关于新(特)药、耗材、仪器、设备等信息介绍,客观反馈使用耗材临床效果,商洽解决药品、设备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临床需求合规安排学术讲座等。4.接待结束后,负责接待的医院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将接待记录做好存档备查,保存期限10年。

   监督检查

  行风办不定期监控巡查。在规定时间、地点外发现医药代表推销、统方等违规行为的,应立即阻止并保留证据。本院医务人员擅自接待医药代表,一经发现,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必要时按照《行风问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启动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现医药代表擅自进入医院诊疗区域开展推销、统方等违规行为的,首次约谈涉事医药公司负责人;第二次停止采购该医药代表代理的医药产品3~6个月,第三次将医药代表所属企业列入医院医药产品购销黑名单,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目前,本项制度正在试行阶段,对目前的医药代表来访活动产生一定的冲击在所难免,希望小伙伴们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责任编辑: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