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学、常纠、常践,让党纪学习“驰而不息”
发布时间:2025-01-21 18:31:01 来源: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作者:唐绍勋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强调,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的纪律当作常学常守的“准绳”、管党治党的“戒尺”、干事创业的“鼓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做到常学、常纠、常践,让党纪学习“驰而不息”。
常学党纪,让思想上“不敢腐”。要把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作为重要任务,自觉用党章、《条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要通过学习,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逐步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理论特点和实践特色的党规党纪。党员干部要把学党章学《条例》作为终身必修课,学深悟透内容,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各项规定。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始终做到讲政治、重品行、作表率,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
常纠党纪,让制度上“不能腐”。“党纪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能够让自己少犯错误、不犯错误。”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作用,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进行严肃处理。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让制度上“不能腐”。
常践党纪,让行动上“不想腐”。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讲纪律、守规矩,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时刻用党规党纪来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按规定办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绝不姑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大“不敢腐”的震慑,深化标本兼治,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筑牢“不想腐”的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