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龙泉学校开展2025年规范办学行为自查
发布时间:2025-04-08 10:32:10 来源:宣汉县龙泉学校 浏览量: 作者:夏秋凌
2025年春季开学以来,宣汉县龙泉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四川省基础教育学校规范管理二十条措施,规范办学行为。重点从以下二方面。
一、教师从教方面
严格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教师要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严禁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以及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歧视弱势群体学生或者漠视、纵容学生欺凌行为。
严禁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经营或参与经营校外培训机构,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有偿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二、规范收费行为
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违规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回扣。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随意扩大课后服务收费学段和收费范围,不得将午餐、午休看管、早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