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创新制定“四张清单” 赋能“综合查一次”大格局
发布时间:2025-03-06 12:21:53 来源:开江县司法局 浏览量: 作者:王磊
开江县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改革,创新推出“四张清单”,切实为企业减负,为执法增效,做到“一支队伍、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执法效率和服务效果双提升,为企业“安静期”发展环境保驾护航。
坚持协同发力 制定“事项清单”
印发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从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频次到年度检查次数等多个方面进行规范。推行“县司法局+县市监局+主管部门”制单,“行政执法单位+乡镇(街道)”填单的工作机制,划清权责清单,解决“多头执法”的涉企问题。针对重点行业,形成联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一业一查”事项清单,于上一年度12月底前制定完成并报送县司法局。“综合查一次”重点行业联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有序编制事项清单,涵盖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领域。任务清单明确列明县乡两级检查主体,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检查模式一步到位。
坚持精确明细 制定“信用清单”
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由行政执法单位逐步建立完善“综合查一次”梳理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信息,并完成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建立。由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市监局等部门牵头,切实用好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三把标尺,分级分类建好企业“白名单”、“重点监管对象库”等清单,对症下药、量体裁衣地开展执法检查,对“白名单”,减少执法检查频次,而“重点监管对象库”,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力度,推动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与“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三书同达”等工作有机结合。
坚持科学谋划 制定“计划清单”
依照“三张清单”、“三把标尺”,各行业主管级相关部门会同联合检查单位,统筹街道执法检查工作,制定年度“综合查一次”计划清单确定执法检查数量和频次,制定工作计划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并于每年1月初报县司法局备案。根据年度计划,“白名单”对象年度检查原则上不超过一次,“重点监管对象库”对象每季度检查原则上不超过一次。同时,根据实际需要予以调整,并报送检查事项、参与人员等信息,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更新,按月报县司法局备案。对于投诉举报线索查处、突发事件等临时事由触发的执法检查事项,据实开展检查,实行事后备案和管理。
坚持能力提升 制定“业务清单”
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将“综合查一次”工作纳入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内容,进一步优化服务理念和方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围绕“综合查一次”涉企执法落地见效这一核心问题,召开“综合查一次”业务探讨会2次,邀请县营商环境促优中心、县市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领导参加,并就如何构建“无事不扰”执法生态、解决涉企“多头执法”等问题达成共识。充分运用部门公众号宣传媒介广泛宣传“综合查一次”做法和工作成效,提升“综合查一次”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了解、关心和支持“综合查一次”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