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他人短视频用于商业宣传,被罚!
发布时间:2025-02-13 19:38:32 来源:大竹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作者:何建伟
随着抖音、视频号等短视频App的异军突起,受众广、流量高的短视频逐渐成为互联网商业的新宠。一些商家为扩大自家的推广力度,擅自使用他人录制的短视频,编辑后在视频中附上自家的相关信息,误导消费者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以此快捷的方式增加自家商品的曝光度,却没有意识到相应的法律责任。近日,大竹县市场监管局就查处了一起利用他人短视频从事商业宣传的虚假宣传案。
2024年12月,当事人刘某为宣传、推广自家商品,在网上购买了一款名为“飞推”的软件。然后使用该软件将他人发表的短视频,其中不乏当红明星演唱会现场、流量网红主播、大型商场、会场和知名建筑物等,通过AI技术,用商家自己的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替换原视频中的文字信息后,在抖音和视频号等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从事商业宣传。截止2025年1月,当事人刘某在抖音和视频号等短视频平台共发布虚假短视频26条,每条短视频浏览量均在几百次以上,共获点赞500余人次。
当事人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同时还涉嫌构成侵权。大竹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刘某立即删除已发布的相关短视频,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