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6 20:51:51 来源:万源市铁矿镇 浏览量: 作者:通讯员
信访是新时代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有效监督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依纪依规依法行政的重要方式,也是同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纽带,成为了基层群众参与基层监督、表达个人意愿、维护个人权利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万源市铁矿镇根据省纪委、达州市纪委和万源市纪委关于信访举报治理工作相关要求,细化措施、源头施治,全镇信访举报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扎实开展“有事找纪检”“千名纪检监察干部进万家”“廉心桥”“清廉说事会”等活动,下移监督“探头”,变群众上访为主动“下访”,全覆盖摸排群众意见诉求,主动回应群众“急难愁盼怨”问题。动态摸排疑难信访,重点对苗头性、倾向性事项进行摸排。审慎稳妥审核办理,严格落实“二十四字”方针,杜绝对信访反映“一结了之”。
坚持过程导向,实现精准处置。精准运用信访“三字经”,通过明确受理界限,突出主责定位,对业务范围内信访,及时受理、限时流转、跟踪督办。注重对问题线索的综合分析研判,准确理解问题线索的内容,对问题线索的可信性、可查性、严重程度作出预判,审慎确定处置方式。针对信访反映,结合日常监督全面了解掌握被反映人一贯表现、性格特征、工作作风,以及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置过程、社会评价等,对反映的问题线索作出综合判断。坚持问题线索不拖延、不积压原则,所有线索收到后1个月内提出处置意见、履行办理告知手续,做到速查速结,减少因办理不及时造成的重复信访。
坚持结果导向,压紧压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信访举报的稳控化解责任主体为信访人所在村(社区)。对辖区信访举报做到情况清、诉求明、对策准,对信访矛盾化解不力、推诿扯皮、矛盾上交的村(社区)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始终坚持“三见面”要求,即初核前核实反映内容,尊重举报人意见、满足举报人知情权,避免在本级尚未调查结束前盲目重复上访;收集更多线索、发现隐藏问题,保证举报人的证据、线索等材料一次性收集完毕,针对举报人所提出的疑问现场予以解答。高度重视重复信访的调查处置工作,对所有重复了结件的程序及结论进行严格把关,严禁“一结了之”,同时对重复反映问题查深查透,用过硬的调查结论回应群众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