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7 10:29:00 来源:大竹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作者:刘冲鹄
为强力整治大竹县“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筑牢电动车、摩托车事故源头预防管理工作,大竹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积极推进违规销售不达国标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全面调查摸底。按照行动方案,对全县摩托车、三轮车、电瓶车经营商及棚伞经营商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出摩托车、三轮车、电瓶车经营商95家,其中主城区33家,现场未发现有安装棚伞现象。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9月23日,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交警大队组织主城区电动车、摩托车经销商召开“违规销售不达国标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会。 会上组织学习了《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低速电动车生产和销售治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电动车、摩托车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守法诚信经营,严禁销售未纳入国家生产目录和未取得3C认证的车辆以及产品部件,严禁在销售过程中虚假宣传侵占消费者权益,严禁改装加装棚伞等行为。
三是突出整治效果。为切实将“群众最不满意事件”落到实处,从源头阻断“摩托车、三轮车、电瓶车”经销商非法赠送棚伞行为的政策落到实处,加大了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尤其是中秋国庆期间的督查监督力度。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结合县公安交警大队整治情况,全县共收缴各类棚伞28000件。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