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27 17:24:00 来源: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作者:蒋松
近期,接群众举报“拱市乡育才街有一药店可能无证无照经营”后,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即会同拱市社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检查。
经查,该药店经营者为何某,现场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且未按照《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药械经营管理的通告》要求,将具有“退烧、止咳”功能的药品下架、登记、封存,未配备测温仪器,未定期对药店进行消杀。何某的行为涉嫌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并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