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30 10:15:00 来源:大竹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作者:李茜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部署要求,有效推进我县塑料污染治理,强化塑料制品生产经营监管。12月24日,大竹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促进会,塑料生产企业12人、销售企业代表60余人同监管人员共1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对我局《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进行解读,进一步明确限塑工作的任务、要求与完成时间节点,并对禁止生产、销售和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标准进行讲解。
会议要求,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到2020年底,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到2022年底,全县范围内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会议强调,一是各部门和塑料生产、销售、使用等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禁止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监督检查,对零售使用等领域禁限塑的监督管理。三是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行业自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