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16 12:31:00 来源:平昌县司法局 浏览量: 作者:张玉芳
5月15日,平昌县司法局召开市委第五巡察组脱贫攻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会议由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袁怀国主持,党委书记、局长陈雨珍出席会议并讲话,机关全体帮扶责任人、第一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县脱贫攻坚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宣读了《平昌县司法局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通报了市委第五巡察组脱贫攻坚巡察情况,分管领导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和当前帮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全市脱贫攻坚巡察整改工作务必到位。要提高站位强认识。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不断强化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强化统筹明责任。此次市委第五巡察组脱贫攻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业务指导及督促问题整改,涉及的问题村和帮扶责任人负责问题认领和扎实开展整改。要分门别类抓整改。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严把整改时限,定期完成问题整改。二是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务必扎实。全体帮扶责任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要对标脱贫退出标准,按照“三精准”“三落实”“三保障”工作要求和“核定措施、确定效果、定义成果、审定结果、认定销号”五个工作步骤,全面梳理核查各类问题整改情况,务必在6月10日前做到所有问题全部清零销号。三是迎检上级抽查和国家普查务必警醒。局党委、分管领导、司法所的片区联系领导、帮扶责任人、挂牌督战责任人和叠加帮扶人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帮扶工作,确保各类抽查和国家普查不出现问题纰漏。四是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作风务必严谨。要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走马观花,确保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要严守工作纪律。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严禁自由散漫、作风涣散、不假离岗、擅自脱岗。要严格监督检查。分管领导和机关纪委要发挥好监督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出现问题的帮扶责任人严肃问责处理。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