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12 11:03:00 来源: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作者:周孟贤
为进一步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商品价格稳定,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治乱象、护民生作用。2月11日,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城区所对辖区6家大型超市、3家生活必需品供应商(粮油批发商)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集中行政约谈。
约谈中,城区所所长陈丁铭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向参会的相关经营单位负责人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二是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三是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不得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五是要加强商品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留存好相关进购凭证。
约谈会议强调,疫情防控期间,各经营服务单位要恪守公平、诚信、守法原则,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商品质量监管和保供稳价工作;更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经营场所内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场所设备清洁消毒、消费者体温检测和实名登记等各项工作, 力同心,共同携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责任编辑:陈睿)